創(chuàng)作聲明:本文為虛構創(chuàng)作,請勿與現(xiàn)實關聯(lián)
吳大媽今年七十歲,談了四年,沒有結果。
不是對方不好,不是感情不夠,就是四年談下來,兩個人說好了搭伙,說好了領證,每次說到那一步,總有什么東西,絆著,最后還是各過各的。
四年,耗進去了,她跟我說:"秀華,我這四年,不是沒有感情,是我一直沒想清楚一件事,那件事沒想清楚,跟誰在一起都不穩(wěn),什么時候想清楚了,什么時候才知道,自己要的是什么。"
我問她,那件事是什么。
她說了,說完,我在心里想了一下,覺得那是這輩子,我聽過的,關于老年女人晚年該怎么過這件事,最清醒的一句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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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大媽叫吳桂英,是我們老年活動中心的???,認識她將近十年了,是個說話直、想法多的女人,年輕時候在縣圖書館做了三十年管理員,退休后把日子過得很有主意,看書,畫畫,偶爾寫寫東西,是那種不愁著過的人。
前夫韓德林,八年前走的,心梗,走得突然,沒有給她留什么話,她把德林送走,哭了很久,哭完,把那段日子,收進了心里最深的地方,不是忘,是放好了,然后,重新開始。
一個人過了四年,然后認識了老鄭。
老鄭,全名鄭大明,六十八歲,退休前在鎮(zhèn)政府做辦公室文員,喪偶兩年,一個兒子在省城,一個人住著,是那種看著安安靜靜,細想起來,有很多內容的人。
認識老鄭,是在圖書館,老鄭來借書,吳桂英去還書,兩個人在借還臺撞上,聊了幾句,說到同一本書,都讀過,各有感受,就多聊了會兒,留了聯(lián)系方式。
那之后,兩個人慢慢來往,說話投機,喝茶,走路,有時候一起去書市看看,那種相處,是吳桂英這輩子,少有的感覺——不是愛情的那種,是那種遇見了一個可以說話的人,說話,不需要鋪墊,不需要解釋,說了,對方就懂,懂了,就再說下去。
那種投機,讓她覺得,這個人,不一樣。
然而,相處了大約半年之后,老鄭提了,說桂英,咱們要不要更進一步,就是搭個伙,一起過。
吳桂英那時候,沒有立刻答應,說,讓我想想。
老鄭說,好,你想,不急。
她想了很久,最后說,先不搭,就現(xiàn)在這樣,各自住,常來往,好不好。
老鄭說,好,你說怎樣就怎樣。
就這樣,兩個人維持著那種狀態(tài),各自住,常來往,說話,出去,喝茶,看書,過了將近一年,很平順,那一年,是吳桂英覺得,這輩子除了跟德林那些年,活得最有勁兒的一年。
然而那一年過完,老鄭又提了,說桂英,咱們這樣,其實挺好,但我想,能不能更穩(wěn)定一些,比如搭個伙,住在一起,你怎么想。
吳桂英這次,想了比上次更久,然后說,老鄭,我跟你說實話,我不是不愿意,是我有點什么,說不清楚,就是心里有個東西,沒想明白,你讓我再想想。
老鄭說,我等你,不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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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"不急",是老鄭這輩子,說得最誠心的兩個字,因為那之后,他真的等了,不是等兩天,等了將近三年。
那三年,吳桂英把那個說不清楚的東西,一點一點地,往深處想,往清楚里想,想了三年,走了很多彎路,有時候覺得想清楚了,過兩個月,又覺得沒想透,就這樣,一年,兩年,三年。
那三年里,她也嘗試過,說,行,搭伙吧,兩次,每次說完,過了沒多久,就又覺得不對,說,再等等,再想想,老鄭每次都說,好,你說。
那兩次嘗試,一次搭伙住了將近一個月,搭不下去,各自回去;一次說好了領證,證沒去領,又緩了下來。
那兩次,不是因為感情不夠,是因為那個說不清楚的東西,還沒想清楚,沒想清楚,做了,也不穩(wěn),做了,還是會回來,重新面對那個東西。
然而,在第四年,有一件事,把那個東西,從說不清楚,推到了清楚。
那件事,是吳桂英的女兒韓曉燕,從外地回來,看她,住了幾天,臨走前,母女倆在院子里說話,曉燕問了她一個問題,那個問題,是這樣的:
"媽,你跟鄭叔叔這四年,你最開心的是什么時候?"
吳桂英想了一下,說,最開心的,是我們在圖書館那次借書,那次說話,我說的每一句,他都懂,他說的,我也都懂,那種被懂的感覺,是我這八年,最久違的感覺。
曉燕說,那你們搭伙的那段時間,有沒有那種感覺。
吳桂英停了一下,說,沒有,那段時間,我們說話,但說的都是家里的事,買什么,吃什么,去哪里,那種說話,跟那次圖書館的說話,不是一件事。
曉燕說,媽,那你現(xiàn)在想想,你找他,是要找一個說話的人,還是要找一個一起過日子的人,這兩件事,你分清楚了沒有?
那個問題,落在吳桂英心里,是那種什么東西落了地的聲音,沉,實,是那種你一直感覺到,但一直說不出來的東西,被人說出來了的那種感覺。
她那時候,沒有立刻回答,女兒出門了,她一個人在院子里,把那個問題,想了很久,很久。
然后,她把那四年里的每一段,拆開來,一段一段地看,看那些開心的時候,是什么時候,是他們在說話的時候,是他們一起看書的時候,是他們喝茶聊到忘了時間的時候;看那些不對勁的時候,是什么時候,是他們試著搭伙,一起過日子的時候,是要決定誰做飯誰買菜的時候,是要討論各自的錢怎么放的時候,是要在一個屋子里度過每一個平淡的早晨的時候。
那兩段,不是同一件事。
前一段,是找了一個說話的人;后一段,是在試著找一個一起過日子的人。
那兩件事,她想要的,是前一段,她以為自己想要的,是后一段。
那個誤會,她用了四年,才弄清楚。
她那天晚上,把那件事,寫了幾行字,寫在那本她用了很多年的筆記本上,寫的是:
我找老鄭,找的是一個能說話的人,不是一個一起過日子的人,這兩件事,我以為是一件事,但不是,分清楚這兩件事,才知道,自己到底要找什么,才知道,現(xiàn)在這樣,夠不夠,或者還差在哪里。
那幾行字,是那個說不清楚的東西,終于清楚了的時候,落下來的那幾行字。
寫完,她打了個電話給老鄭,說,老鄭,你明天有時間嗎,我想跟你說件事。
老鄭說,有,你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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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吳桂英把她寫的那幾行字,重新讀了一遍,想了很久,想的不只是那兩件事,還有一件事,是那兩件事之后,她要說什么,她要怎么說,說了,她和老鄭,是什么。
那件事,不好想,想了很久,沒有想出一個讓自己完全安心的答案,然后她放下筆記本,去睡了,第二天起來,那件事,還在,沒有變,但隔了一夜,她發(fā)現(xiàn),那件事,有了一點不一樣的輪廓。
那個輪廓,是她睡醒了,起來,去廚房燒水,站在那個她住了很多年的廚房里,看著窗外,那一刻,心里有一種平靜,不是麻木,是那種,你知道這里是你的,你在這里,是安穩(wěn)的,那種平靜。
然后,那個輪廓,清晰了。
老鄭來了,兩個人坐下,她沒有繞彎,直接說了那件事,說了那兩件事的區(qū)別,說了那四年,她最開心的是什么,說了她最近明白的那個道理。
老鄭聽著,沒有打斷,聽完,沉默了一會兒,說,桂英,你說的,我懂,我也感覺到了,那兩段,是不一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