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婚姻新法規(guī)中關于房產是如何規(guī)定的呢?
婚姻法房產劃分
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,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,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(xù)履行的,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(guī)定處理。
此時,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,哪怕是結婚很多年,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,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,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,不予分割。
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(三)項的規(guī)定,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,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。
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,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,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,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。
在新婚姻法施行以前,房子的歸屬權由房產證上的戶主來決議。也就是說,房產證上寫誰的姓名,誰就有權分得房產,這也導致許多人在成婚時要求對方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姓名,以保證這場婚姻“不虧”。
可是新婚姻法施行今后,不再是以戶主來決議房子歸屬權,房產證上即便有名字,也不一定能分得到錢!
婚前婚后的房產歸誰?
1.婚前一方出資全款買房
結婚前一方出資全款購房,不管房產證上加誰的名字,都跟加名方沒關系,這屬于出資方個人財產,不在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內。
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,貸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其名下,婚后雙方出錢還房貸,另一方也只能得到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的補償金。
2.婚前雙方出資
婚前雙方出資買房,在法院可以被認定為同居期間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,在離婚時應該平分,一般不按份額處理。
3.婚后父母出資
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,可依照婚姻法的規(guī)則,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,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產業(yè)。
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,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,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,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4.婚后買房及還貸
夫妻婚姻存續(xù)期間購買的房子,夫妻兩邊沒有清晰約好的話,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姓名,都認定為夫妻共同房產。
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付出首期款置辦的房產,婚后夫妻一起交給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子裝修所付出的相關費用,都歸于夫妻共同產業(yè),離婚時能夠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切割,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具體約定來處理。
5.繼承獲贈房產
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如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,無論在婚前或者婚后,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;若是贈與所得的房產,則默認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處理。

友情提醒
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或婚后簽訂了相應的財產約定,比如婚前房產公證,對房屋的權屬進行了約定,也是合法有效的,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。如一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了放棄房屋所有權,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。
婚前房產公證了解一下
過去說起婚前房產公證、離婚后房產歸屬這兩個話題時,許多人會斥之以鼻,覺得婚前考慮這些太玷污感情,不過當婚姻往不好的方向發(fā)展時,明確的物質歸屬會使人更有安全感。
當然了,婚前房產公證的前提必須是:你得有婚前房產!并且,婚前房產公證是一種自愿行為,并不是所有的婚前房產都需要做房產公證。
哪些情況可以做“婚前房產公證”?
1、婚前一方出資購房,另一方不出資,但購房合同、交款發(fā)票等手續(xù)全在另一方名下;
2、婚前雙方(包括雙方父母)共同出資購房,這種情況下公證為共同財產的,可以寫明雙方各占整個房產的比例是多少,可以各占50%,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而定。
哪些情況 “婚前房產公證”沒必要做?
1、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,因為婚姻法規(guī)定,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,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?yōu)榉蚱薰餐敭a。
2、婚后所住房屋為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,在這種情況下,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,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,不能分割。
3、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,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,這種情況下并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財產歸屬,否則有失公平。
4、婚前按揭購房,已辦理了貸款手續(xù),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的名義所簽署的,這種情況下,房子屬于婚前財產,但婚后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,應補償給對方一半,ps:補償的一半為婚后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,它只限于本錢,不包括房屋未來的增值部分。
婚后能做婚前房產公證嗎?
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房產公證。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房產,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房產,因此稱作“婚前房產協議公證”。
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,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,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;因為我國婚姻法規(guī)定,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,除另有約定外,屬于夫妻共有財產。